报价标准:
1、当地空调旅游车,一人一正座;(航班抵达前24小时以内取消合同的客人需收车位费150元/人);
2、住宿标准:入住指定准三酒店双人标准间,一人一床(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由客人自理);
3、用餐标准:6正7早,正餐餐标15元/人(当地风味餐)。
4、景点门票:景点第一门票(不含景点内小门票,环保车,索道及另付费娱乐项目);行程中已注明“另付费”的项目团友可自愿选择参与,过半团友同意导游即可安排,不参与的团友需下车在景区门口自由活动等候;如因国家对门票政策临时性调整差价由客人自补;因不可抗力,天气原因造成游船或者景区封闭导致该景点无法游览可经双方同意换等值(按照操作成本价)景点或由海南地接社按照实际成本退费给客人。
5、导游服务:持有国导证导游提供服务;导游不负责散客机场接送,由公司专职人员负责机场接送,散客自行办理登机手续。
6、旅游保险:旅行社责任险;(不含航空保险及旅游意外伤害险,游客可自愿购买)
7、购物店:平均每天不超过两个购物店,购物店主要是新疆土特产及和田玉等工艺品、祁连山玉矿石等。
8、服务意见:请每位游客务必在当地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反馈书〉,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